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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整理!新医师法今日起施行,这些变化影响全国医生!

发稿时间:Mar 1, 2022, 4:00:00 PM来源: 原创文章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将正式施行。

《医师法》是为了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而制定。并正式将每年8月19日为中国医师节写入《医师法》。

《医师法》共计7章67条,新增“保障措施”章节和19个条例,将为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

历时近两年的修订,《医师法》全文发布,修订后亮点有哪些?内容如下:

多点执业问题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

互联网+医疗  

执业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同意,可以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等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国家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远程医疗合作。

增加执业范围和中西医互学的问题  

在《医师法》第十四条: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可以在医疗机构中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者其他临床科室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此次《医师法》拓宽了中医、中西医结合注册的范围,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西医药技术方法。西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药技术方法。

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个人信息的收集、传输、获取、使用,在《医师法》第二十三条,特别提到: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依法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

科研伦理的遵守问题  

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者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五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医学临床研究。

紧急救治的法律保护  

移自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医师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对不能联系到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生命垂危的患者,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立即实施相应医疗措施;国家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行风建设问题  

第三十一条: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把过去的索取改成了索要,索取是取得了,索要是有这个意图就不被允许。

“终身禁业”制度  

第五十八条: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防范“过度医疗”,《医师法》提出,不得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如果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造成不良后果,情节严重的,会责令医师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完善医师薪酬制度  

第四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体现医师职业特点和技术劳动价值的人事、薪酬、职称、奖励制度。

专科医师制度  

第三十八条:国家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健全临床带教激励机制,保障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待遇,严格培训过程管理和结业考核。国家建立健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临床医师专科诊疗水平。

整体来看,新的医师法细化了很多基础要求和规范,提出了针对医师保护的细则,并对违规、违法的医疗行为明确了具体的处罚力度,让医生的执业行为有法可依。

总而言之,医师是国民健康的守护者,保障医师的基本权益,通过《医师法》不断提升医师医疗水平和队伍管理能力,为国民健康保驾护航!

本文部分文献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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